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大专毕业证校长展示-自考高中大专学士毕业证样本|毕业证编号|学校代码|报到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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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大专毕业证校长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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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大专毕业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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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Guangxi Vocational&Technical Institute of Industry)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03年8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广西南宁化工学校和广西轻工业学校合并升格成立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0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贵港职业学院并入。截至2019年9月,学院现有校园总占地面积近2000亩,固定资产总值4.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有321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和249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1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个,自治区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0个。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样本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专科)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64
  第七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37号,学校设有第一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37号)、第二校区(贵港市桂林路1118号)、第三校区(南宁市武鸣区城厢武缘大道8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院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职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本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履行本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本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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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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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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