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07年本科毕业证校长-自考高中大专学士毕业证样本|毕业证编号|学校代码|报到证编号

>>所属分类 >> 大学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学位    学历类    山东自考毕业证展示    医药类    高等学院   
滨州医学院2007年本科毕业证校长

【图集】滨州医学院2007年本科毕业证校长





目录

滨州医学院2007年本科毕业证样本编辑本段回目录

滨州医学院2007年本科毕业证样本
滨州医学院2007年本科毕业证样本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前身为始建于1946年的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83年,学校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17年,学校成为山东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截至2021年3月,滨州医学院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678.3亩,总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7.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学校设有16个院(系),有34个本科专业(方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6662余人,其中本科生15382余人、硕士研究生1140人。
  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滨州医学院1993年本科毕业证样本

滨州医学院1993年本科毕业证样本
滨州医学院1993年本科毕业证样本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21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 院校志愿,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则按其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肢体残疾考生。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对实施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调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证书颁发
       本信息来自【毕业证样本毕业证编号学籍档案查询网http://www.byzdan.com/】本百科网专业毕业证补办、毕业证编号查询等服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毕业证补办本科毕业证补办、自考毕业证补办、中专毕业证补办、大专毕业证补办、高中毕业证补办、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报告样本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样本大学英语八级等级证样本报到证制作补办全国高等学历认证补办编号查询计算机等级证书样本普通话等级证书样本会计证书样本注册会计师证书样本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样本 、山东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样本、等职称证、工程师证制作!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教育部和《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并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报考相关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北京交通大学2007年本科毕业证校长下一篇成都理工大学2002年脱产毕业证校长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1

收藏到:  

词条信息

admin
admi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 浏览次数: 618 次
  • 更新时间: 2021-10-24

相关词条